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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静于2006年2月14日上午在律师陪同下,携带录音设备和摄像设备前往华硕公司,华硕公司工程师承认更换CPU的情况,并保证所换CPU为华硕公司原装正品,确认可以在华硕公司享受售后服务没有问题。
6、2006年2月14日起黄静委托周成宇和长济律师事务所舒梅律师代理向华硕公司维权的相关法律事宜。
7、2006年2月14日-2006年3月7日,黄静、周成宇、舒梅律师先后多次与华硕公司协商谈判,并提出要求华硕公司出资500万美金用于成立中国反消费欺诈基金会的建议作为和解条件,如果和解不成将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和解谈判过程中,华硕公司包括中国业务群总经理许佑嘉、品牌总监郑威在内多位高层承认更换工程样品CPU一事,并详细说明更换过程;2006年2月17日应华硕公司要求,在北京市公证处由华硕公司工程师对该机进行检测,结果确认该机内被换装的是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无误。
9、2006年2月18日,黄静与周成宇前往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向英特尔公司公关经理汪洪华介绍了华硕公司在服务过程中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CPU的情况,英特尔公司表示非常重视此事,并且表示愿意督促华硕公司尽快妥善解决。
10、2006年3月5日,多次谈判未果的情况下,黄静决定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并正式告知华硕公司准备启动相应法律程序。
11、2006年3月7日,华硕公司谎称进行谈判为由,将黄静和代理人周成宇诱骗至华硕公司北京分公司,然后报警对其进行抓捕。
12、2006年3月8日,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
13、2006年4月14日,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14、2006年6月13日,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受理二人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15、2006年7月26日-11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两次退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补充侦查。
16、2006年12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批准黄静取保候审。
17、2007年1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
18、2008年6月5日,受害人黄静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出错案国家赔偿申请。
18、2008年6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黄静发出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赔偿请求进入确认程序。
二、消费者黄静的维权遭遇
因为购买了一台华硕品牌的笔记本计算机出现故障,消费者黄静偶然发现华硕公司居然在检测过程中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欺诈用户。但是当她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得到的不是公正,而是华硕公司的诬陷与冷漠。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黄静是一个优秀的大学在校女生,一个漂亮活泼的女孩,她兴趣爱好丰富,更是敢于尝试和接受挑战。黄静就读于北京著名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英语专业。在校期间她成绩优异、热爱生活,一直担任学生干部,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喜欢。黄静出生于军人世家、母亲经商,自幼家境优越。2005年底由黄静的母亲出资在北京收购一家公司,黄静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由于华硕公司的诬告陷害,黄静被关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近十个月时间,从精神到肉体,黄静在这段时间经历了难以想象的屈辱与折磨。因为所涉及的案情重大,一旦定罪将会被判处重刑,从警察到其它共同关押的犯人,没有任何人理解她、同情她。黄静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冤情无处诉说,在彻底绝望的状态下,甚至想过用自杀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与无辜。事隔近两年后的今天,黄静都不敢再去回忆那些事情,时间并没有能够平息这一切对她所造成的伤害。哪怕是出狱之后,华硕公司也在这个曾经美丽单纯的女孩子的心灵和身体留下太多伤害、任何人只要提到“华硕”两个字,都会把她吓得发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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