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单人员是一位很年轻的男士,态度非常友好,说这位顾客要的那两款惠普的笔记本没有货,然后向他推荐一款某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并介绍它采用了最新的迅驰四代1.86主频的双核CPU,并且是Geforce 8400独立显卡,而且这款笔记本可以升级到3G内存,价格只需要7500元,非常超值。
这位顾客相信了谈单人员的说法,决定购买该笔记本,并提议看一下真机。但谈单人员告诉他,必须把这7500元交上,他才可以提货。该顾客非常这个谈单人员,便支付了7500元。等谈单人员把笔记本拿来,只是让他看了一下外包装,便把该产品交给了技术部,让他们装系统。然后他们签订了购销合同,算是彻底地完成了这桩买卖。而当顾客要求开发票时,店面经理推托说周末没法开发票,让他明天过来取。
等他回到家一上网查看该产品的信息后,便发觉上当受骗了。
这位顾客把这些说完后,就把签订的购销合同拿给我看。我发现这份合同的配置部分书写的模糊不清,还很模棱两可,只写上了“××品牌笔记本双核64位 1G+2G 160G 3年 7500”,连具体的型号都没写!
模棱两可的购销合同
我们先去了那个商家的总店,给他们的一个负责人员说明了情况。然后我们又去了服务台,一位工作人员在值班,又把详细情况给这位工作人员说了说,她答应带我们去那个商家交涉。我们经过一个走廊,来到这位顾客当时购机的店面。
这位顾客找到了当时给他介绍产品的谈单人员,向他表示了抗议。这位谈单人员看到了我们这些媒体人士,表现得非常激动,问我们是不是来闹事的。我们告诉他:不要激动,我们只是希望这件事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并希望他对顾客的态度能友好一些。
他坚持认为他没有错,他当时说的是奔腾双核1.86,而该机器确实是奔腾双核1.83。而该顾客却认为该谈单人员当时说的是最新的迅驰4,从而让他认为这是酷睿2代,因此这是商家的责任。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争吵不休。而说起显卡,该谈单人员只是避不谈,并且说如果顾客不满意可以不在购销合同上签字,但他签了字整个生意就算成交了。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我们把经理叫了过来,和他进行协商。经理的态度和谈单人员相似,即购销合同上写的就是双核1.86没有错,整个机器也没什么毛病所以不能退货,至于显卡问题,由于购销合同上面没有写所以不能说明什么,我们也没证据证明当时那个谈单员说的就是独立显卡。我们又提出可不可以进行更换,可以加些钱换个别的型号,经理说可以。
我们选了两个比较超值的型号,经理说没有货。然后那个谈单员拿来了一个富士通的笔记本,说可以加个钱换这个。顾客一看这个富士通的笔记本用的是AMD的处理器,肯定不值7500,所以说再换个型号。我们问他有没有IBM的笔记本,他说有,并介绍了一下大体配置,说值12400元,我们问他什么型号,他说是R61。我说R61下面还分为好多种,你那个是什么型号,他答不出来。跟据我的判断,他介绍的那个所谓的R61根本连一万元都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