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废除后的这几年,人们仍然不时听到类似的弱势者在城里遭遇权力暴力的事。尤其是2009年,培训教材《城管执法操作实务》关于“城管”抓小贩时出手要狠,“不能轻易放过”,要干得“干净利落”,“将所有力量全部使用上”,做到“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的说法在网上披露后,引起舆情哗然。
但人们也注意到:尽管权力暴力的受害者现在与过去其实是类似的一个群体,暴力的理由却有了很大的不同。过去的暴力收容多以检查居民证件的名义:改革前就叫“查户口”(那时连“暂住证”都还没有,农民因事进城都要一事一开“证明”,否则就有作为“盲流”被抓的危险),改革后允许非本地户籍者持证“打工”了,就叫“查三证”(通常指暂住证、务工证和计划生育证),两者都可以说是直接与“户籍”有关。而现在的“城管”、“拆违”暴力则以维护“市容”和秩序为名,以“无证摊贩”和贫民窟(我们叫“违章建筑”)为对象,可以说与“户口”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
身份性歧视和制度性排斥
仍是一大特色
可是大家都知道,暴力的对象基本上还是那些人。因为在中国当下的8亿“农民”中,身处大都市附近、能分享级差地利的人毕竟份额很小,而中国如今的一亿多(有人说超过两亿)“流动劳工”中,原籍外地城市的与原籍农村的相比也是极少数。同时这些人中富有的“投资移民”少,绝大多数还是穷人。而本地户籍的穷人不但少,而且与这些外来穷人相比仍然有某些特权(如以后提到的“棚户居住权”),不会成为暴力的对象。所以上述改变对这大多数人而言意义不大。这些人作为一个贫苦的外地农民“流入”(我们反正不承认他是移民)城市,最初他是以农民身份(“农村户口”)被歧视,后来他以外地人(“暂住”者)身份被歧视,而现在他以穷人的身份(没有高尚职业的“无证摊贩”或没有高尚住宅的窝棚客)被歧视。
不能说这三者的演进没有体现这些年来的某种进步:这个人在改革前几乎是根本不能进城的。后来可以来“暂住”打工,但你要随身“持证”,否则就会遇到麻烦(虽然持证了也未必就不会遇到麻烦)。现在假如你混得好,有高尚职业与住宅,被“查证”遇暴力的机会就少了。但是假如你仍然穷困潦倒,那你就有损于“市容”而为“市”所不容。然而问题在于:穷困潦倒就是罪过吗?没有人愿意穷困潦倒,如果在家乡能够富裕,他们不会“赖”在城里;但如果不能,我们的城市为什么就容不下穷人呢?
穷人居于弱势,在任何国家大概都是如此。从经济状况差,到观念上被看不起,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对穷人实行身份性歧视和制度性排斥,却是我们的一大特色,尤其是在居住权问题上,这种特色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