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捧红了电信增值、Web 2.0等“新经济”,又开始毫不留情地转移了目标。而被风险投资挖掘的一些互联网经济新模式正在给社会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网络游戏、交友社区、手机短信诈骗、色情信息服务等等……这使得部分人呼吁风险投资“承担社会责任”。
CNET科技资讯网/《每周电脑报》8月22日报道(文/王丹)对多数中国人来说,风险投资是随着.COM风潮流行的词语。在沉寂了一段时间之后,风险投资随着国内电信增值服务和Web 2.0概念的兴起,重新回到人们的视线之中。在最近一年半的时间里,Web 2.0成为门户网站全面走向获利之后的又一淘金概念,连同从4.5亿手机用户群中打捞钱财的电信增值服务,它们共同把风险投资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但是风险投资并不是天使,当这些领域出现一些风吹草动,他们立刻毫不留情地转移了目标,显露出魔鬼本色。
投资热点遇政策干预
据清科公司发布的最新数据,2006年上半年风险投资在国内的投资额已达7.72亿美元,与2005年完成投资的3.39亿美元相比,增长了128%,预计全年将超过15亿美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与此同时,2006年上半年风险投资新募集基金1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其中,绝大多数资金集中到特定领域,包括Web 2.0、电信增值和P2P。
但就在今年7月和8月,两份分别来自信息产业部、国家六部委下发的重要政策,为火热的新经济投资市场拉响“软着陆”的警报。而国家政策的管制及运营商的打压,尤其使得电信增值服务商(Service Provider,以下简称SP)们陷入危机。
2006年7月13日,信息产业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对外国投资者与境内增值电信公司的违规合作行为进行规范。《通知》强调,境内电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变相租借、转让、倒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提供资源、场地、设施等条件。
8月9日,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和外汇局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这份将从9月8日起正式实施的规定指出:外国投资者今后可以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境外公司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境内公司增发股份。规定还指出了外资以股权并购的操作方式。
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正是由于电信增值业的不规范操作以及外资对中国SP的疯狂并购引出了这两个关于规范外商投资境内企业的重要规定。
SP遭遇冰火两重天
SP是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者)的缩写,是指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即通过运营商提供的增值接口为用户提供服务,然后由运营商从用户的手机费和宽带费中扣除相关服务费,最后运营商和SP再按照比例分成。国内SP主要可分成三大类:由门户网站提供服务的门户型SP,服务内容主要有铃声、图片、文字传情、新闻、游戏等;第二类专业型SP以短信作为主业,其服务品种和门户型SP基本一致;第三类是专项型SP,以腾讯为代表,腾讯的短信服务没有常见的图片、铃声、游戏等业务,只专注于自己具有垄断优势的QQ衍生短信服务。
有关数据表明,国内SP的数量至少有4到5千家。毫无疑问,SP的存在繁荣了中国手机短信产业。今年4月25日,信息产业部公布的第一季度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短信业务量达到988.2亿条,平均每天业务量为10.98亿条,每天市场收入超过1亿元。但凡事都有双面性,在短信业务发展快速的同时,短信类投诉一直是最大的投诉类别之一。在“3.15”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短信类投诉都名列前茅。
相当多的SP通过各种非法手段牟取暴利,如群发短信、诱骗定制、色情信息服务和技术陷阱等;而在中国4.5亿手机用户数的映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