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中的性别歧视和压迫,关于性骚扰和性侵害的文化和制度支持—通常,那些都是国外的经验研究。我很少看到国内的研究,能够非常形象、贴切地描述一个发生性侵害的工作环境。而作为记者,我唯一的机会,就是新闻发生的时候。
说到强奸,长期以来,我对大多数关于强奸的媒体报道持不同立场。譬如,去年我批评过一个关于奸杀的报道,记者花了很多笔墨,描述强奸的受害人发型是“爆炸头”、穿着暴露,喜欢晚上外出、交友复杂以及晚归宿舍等等。这样的报道,记者是否思考过自己的伦理立场呢?确实,社会的成见就是如此运转:那些遭遇性侵害和骚扰的女性,首先要反思自己是不是“不自重”—虽然事实上,强奸受害者是各式各样的,甚至老年妇女和男性都可能在其中。当记者质疑强奸案受害者“不自重”的时候,他们不会怀疑自己的“客观”。因为这种客观得到了社会成见的强力支持。
然而,在关于暴力的研究中,这种逻辑叫“咎责受害者”。正是这种咎责受害者的机制,让被强奸者心理的受挫远甚于生理伤害,于是,报案成为自取其辱—尤其是熟人强奸发生时,受害者跟加害者交往的一切细节,都会被用来佐证她“愿意”或“另有所图”。同时,咎责受害者减轻了强奸者的罪恶感,因为这一恶行是“有道理”的。正是这种文化机制,支持了强奸。
在收集资料、到处打听的那一两天中,我跟一位男性朋友争起来了。他跟宋山木有过交往,但完全不愿意给我任何信息。他说,这种男上司和女下属的“潜规则”不是很多见吗?有什么公共性?媒体真够八卦的;就算是强奸,也是个人行为,跟这个人的企业家身份有啥关系?跟他的企业和他的成就有啥关系?民营企业老板的事业,都是自己一砖一瓦建立起来的,你们舆论监督应该去监督国企老板啊,打个小老鼠算什么?这位朋友曾经留学国外,他至少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想法。也许,我的采访,就应该回答他这一系列的驳诘。
那些关键的细节
然而,作为记者,光有理念没采访,一切都是痴人说梦。如何操作,是一个问题。还好,在报社内部协调下,深圳呼叫中心给我一堆爆料者的电话。
这些爆料者,非常有趣,主要是男性。然而,即便最核心的两位,知道的信息也较为边缘。一位是女友受到侵害,自己愤愤难平,这个很有责任感的男朋友很希望帮助我,但很难说服自己的宝贝女友出来跟我谈。另一位,是非常资深的员工。他们都在外地,我暂时还找不到飞过去跟他们面谈的理由。另外,还有一些神秘的爆料者。他们说的情况也许很重要,但是我目前没能力证实,或者跟性侵害没有关联。
跟两位 “核心”数小时的电话中还是得到不少信息,那位资深员工还指导我看山木培训的官网,山木集团基本的管理情况逐步清晰了。并且,偶尔有些小细节跳出来,譬如,《山木基本法》的一些苛刻规定,企业内部的个人崇拜和对新闻的“管理”,宋对风水命理的研究,总部女生必须穿黑丝袜,和宋山木的摄影爱好。
一边继续拜托男友劝女友,一边,我完全不抱希望地在天涯上留了一个广告帖:找宋山木案线人,留了我的QQ。
我希望能够见到罗云之外的受害人。然而,深圳的受害者李晶的朋友在电话那头抱怨我的同事没有保护她的信息,质问我报社怎么负这个责任。电话信号不好,我换QQ,那天晚上和她们在QQ上聊到凌晨两点,她的朋友说她在那边又痛哭起来了。她仍没有答应跟我见面,我觉得自己完全接触不到真相。
所有爆料者都很恐慌,不肯给我关于他们自己身份的信息—这样的爆料怎么可以用?两三天了,永远是没头没脑的电话、看不见面目的爆料人,精疲力竭。我甚至愿意相信,这是一个圈套,一个策划集团在行动,要把我这样的记者哄得团团转,让我们认为山木大有问题,他们就是要让山木倒台,然后渔利……
没有办法,我决定先见罗云。这时候我已经没有什么信心了,我问最早报道这个新闻的叶飙:“你有没有怀疑过,这可能是个局?”他说,他和同事都认为,事主是个实在的孩子。见完罗云,我稍微心定了。就像叶飙说的,她讲的内容,措辞和语气,有着无法伪装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