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0年12月31日电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九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启动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
通知明确,本次行动的主要目标是查处一批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增强网络购物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将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以及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新闻出版业、日用消费品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电器、服装、化妆品、食品、药品、母婴用品等为重点查处产品。
通知指出,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有:一是加强网络购物平台监管,一经查实立即删除相关信息直至关闭店铺;二是加强网络购物交易主体监管,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企业名称专用权,不得对所经营商品的商标、产地、生产商等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三是建立交易商品准入制度,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内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运费、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四是有关执法部门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五是加强消费引导,倡导品牌消费、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六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七是建立网络购物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本次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10年12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2011年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3月为总结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