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案昨日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2日进行了一审工作。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被指控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单位行贿。在超过十小时的审理之后,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被指控三项罪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国美公司、鹏房公司、黄光裕的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单位行贿。
检察院认为,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此举涉嫌非法经营罪。
内幕交易罪是最初黄光裕被调查的原因。在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000931,股吧)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
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认可内幕交易事实 否认其他指控
据悉,对于三项指控,黄光裕当庭对部分提出异议,但表态将尊重法院判决。
对于非法买卖外汇构成犯罪一事,黄光裕表示,并没有进行交易外汇,而只是将钱打到了地下钱庄,另外,这笔金额也不具备营利性,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对于内幕交易指控,黄光裕、杜鹃及许钟民认可指控事实,而黄光裕还表示妻子杜鹃的行为是受自己指使。
对于行贿罪,许钟民认可事实,而黄光裕表示并没有授意,都是手下人去做的。
备受关注 国美未回应
由于收到媒体高度关注,此次审理仅准许新华社的一名记者旁听,安保措施也严密过以往。
国美电器也派人参加庭审,不过国美电器尚未就创始人一审作出回应。有媒体也报道,国美电器内部对此事下了封口令。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涉嫌操作股价被调查,并在2009年3月2日被正式逮捕。今年2月,在拘留500天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司,4月22日,此案第一次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