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
国美电器今日发布公告称,据所接获的北京市法院起诉书副本,公司前主席黄光裕涉嫌单位行贿罪,涉及金额456万元人民币。
但国美电器认为,即使上述罪名被判处,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有实质负面影响。同时国美电器还表示,经过其自查,并未发现起诉书中所称的、任何资产和资金被挪用以作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的用途。
国美电器于公告中称,根据该起诉书的陈述,黄光裕涉嫌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等,于2008年11月18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于去年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日被逮捕,并于去年12月17日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国美电器在公告中还引述起诉书,其附属公司涉嫌的单位行贿行为发生在2006-2008年间,该期间黄光裕担任公司主席、董事及附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国美电器在公告中称,本公司高度重视此事,并已聘请资历深厚的刑辩律师作为附属公司的辩护人,针对附属公司的指控将会积极抗辩。
在接受网易财经致电时,国美电器副总裁何阳青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暂无进一步消息披露。
据了解,国美电器原主席兼创办人黄光裕于2008年11月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稽查,另首席财务官周亚飞同样遭当局调查,国美股份亦一度自2008年11月停牌七个月。国美电器在去年6月引入美国贝恩投资(Bain Capital)成为第二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