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B2B公司董事局主席马云
据港交所今日公告显示,阿里巴巴B2B公司(1688.HK)董事局主席马云于2009年9月8日,售出B2B公司合共1300万股股份(按9月9日阿里巴巴股价20港元左右计算,共2.6亿港元),马云随后在公告中表示,卖出股票是为给家人阶段性的成就感。
阿里巴巴公关部就马云出售股票一事复称,当初B2B上市的时候,董事会通过了让所有员工们有20-50%的股票可以根据工龄等要素转化成上市公司的股票,马云等高管基于对B2B未来的信心和对集团其他业务的支持,选择仅把极少数的股票放到了上市公司,此次马云售出的股票只占其个人在阿里巴巴集团持股的很少一部分,不会对阿里巴巴B2B公司产生太大的影响。同时,马云此次售出股票是出于其个人意愿。
马云本人则通过公告的形式对所有阿里人谈及了此次出售股票的原因以及再次阐述了其独特的财富观。今年9月10日将是阿里巴巴十周年庆,马云表示,在阿里巴巴第一个创业阶段的即将结束而另一个激动人心的新时代即将启动的时候,“卖一些阿里巴巴上市公司的股票, 给自己,给家人一点小小的阶段性的成就感”。他也指出,股票、期权投资是公司给每个员工的权利,每个阿里人都有权处理属于自己的资产,包括他本人在内。
马云表示,钱和财富是两个概念,有钱绝不等于拥有财富。财富更是一种经历,一种体验,“如果没有能把钱提升转化成经历、体验来提升自己和他人的幸福感,你很可能只是拥有了很多符号和一堆花花绿绿的纸张,只有能并会花好钱的人才可能有创造更多的钱、更多的财富、更多幸福的机会”。他也谈及,自己也需要从现在开始学会如何花钱做事,体验拥有财富的意义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