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朋友在MSN上对我说,“我们只需要50万人民币就够了!半年后就能冲进Alexa1000名,然后你再帮我融资就容易了!”
确实,50万人民币比起现在动辄就几百万上千万美金的撒在中国互联网这片盐碱地上的肥料来说,不算多,很多大网站搞一次员工活动就可能花掉这么多。
不过很显然,一个项目最终能有更大的发展,并非是因为创始团队对于商业模式的设计和所谓的融资能力强于他人,而往往是因为他们比其他竞争者更懂得赚钱,很可惜,这个道理在所谓的Web2.0这一波项目中,比较稀有。
中国人口众多,摊薄后的人均物质财富相对于那些发达国家来说,还有很大一段差距,一个可以直接体现这一差距存在的现象是——大量的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重复性劳动在本应充分体现高度的创造性附加价值的新兴科技产业中出现。
原因很简单:反正未来的市场足够大,创新的成本远远高于copy的成本,为什么要创新?君不见,同类网站做它十个八个,还都能得到VC的投资呢!
这种现象的存在于中国的互联网市场来说,甚至也许根本就是合理的。
其实,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创新的成本也高于Copy的成本。但是,在一个有序的已经成熟规范的商业环境中,过度的Copy行为会对整个行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在中国互联网这种远未成熟的市场环境里,只有经过这种残酷的赤裸裸的近身肉搏之后,才有可能建立所谓的市场秩序。
死了那么多门户,最后留下两个半,这就是中国互联网的Web1.0,几年后,人们回过头来再看,不知道要死多少个Web2.0,我甚至怀疑,这一拨都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因为现在还有90%以上的创业者不知道赚钱的重要性!而新浪们已经开始想着用Web2.0的概念去赚1.0的钱了!
如果我是VC,我会对我那个朋友说,你先把公司做到持平,不管用什么办法,先保证你不会死掉,我再把钱给你,到时候,就是50万美金我也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