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什么慰问、看望一类像模像样的温情行为,但联建公司对中毒工人在住院期间的待遇并无不妥。以贾、崔二人为例,除了1600元的月薪照发,他们还享有1000元的营养费与735元的生活费,核计3000余元。2010年1月份出院,崔广双休息了三个月,又两个月后生活费才停发。
相比之下,受雇于再下一级供应商,与苹果关系更远的工人们则无此好运。
20岁的安徽女孩詹德云为一家名为“运恒五金机电运营部”的作坊式工厂工作,整天穿着静电衣检测iPad液晶屏上那个缺口苹果标志的厚度,导致与其余30余名工友一起中毒。这家工厂的生意是从苹果的另一家供应商“宇瀚光电科技公司”违规转包而来,因此被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点名。
2010年2月-12月,詹德云住了10个月医院。她1700元的月薪被全部停发,每个月只能从老板手中拿到500元的基本生活费。这个17岁开始打工的女孩不得不靠自己微薄的积蓄养病。更甚者,“运恒五金”在此阶段注销了,老板企图拖欠赔偿金。
最后,在劳动部门一位好心官员的过问下,老板才不得不“私了”,按照她评的10级伤残支付了8万余元。
在这一方面,联建公司则无可指摘。只要中毒工人去找法律顾问,后者便直接按照他们被评定的伤残等级,算出他们应得的赔偿金,并无拖欠。工人们埋怨的,反倒是自己的律师。
为了维权,贾景川聘请了当地一位颇有名望的律师担任自己的工伤维权代理人。他称,这是“他做过的最愚蠢的一件事”。拿了3500元代理费,那名律师“什么都不敢说”,许多事情都推给工人自己。
作为一种有毒的有机溶剂,正己烷十余年前便在四川、广东等地引发多起工人中毒事件。2002年,东莞安加鞋厂的12名女工相继瘫痪,后被确认为正己烷中毒,在广东省妇联的援助下获救。
当时牵头解救女工的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黄淑美对南都记者回忆:事发时,该工厂老板一味推卸责任,甚至干脆不承认女工瘫痪;直到她多次暗访,从湖北、河南、贵州等地联系到所有瘫痪女工后才低头。其中一名中毒最深的女工已生命垂危,足足住了三年院。12名女工均未得到一分钱的赔偿。当时的社会尚无工伤等级评定的意识,妇联的维权工作也只到帮助她们恢复健康为止。
评审人士自述行业“潜规则”
30岁的刘非(化名),受雇于深圳的一家咨询公司,这家咨询公司专门在中国南方为多个跨国知名品牌进行评审工作,检验供应商是否在它们所要求的社会责任方面达到一致标准。在隐去姓名后,他对南都记者讲述了这一行业的一些潜规则。
刘非表示,他们的这份工作分为Labor(工资考勤)和ESH(环境、安全和健康管理)两方面。一般来说,供应商更重视的是Labor,因为很多中国工厂在这个方面还没有做到完全守法。而ESH方面往往要求他们做得更多,确实有难度。
他说,他曾为耐克做过一段时间的评审。耐克从前在泰国、印尼那些东南亚国家都因为印花等工序的有毒化学原料、车间噪音之类的问题,对工人健康造成过伤害,影响很大。因此,它在中国格外注重这一方面。虽然它的代工厂工人出事,从法律上讲与它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只是怕这类丑闻影响其国际声誉而已。
圈里人都知道,苹果的检查更严格,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代工工厂想要在ESH方面糊弄跨国公司,其实是很容易的。接到检查通知以后,随时突击改善就行了。你不让用有毒的物质,我事先藏起来;你不让用得多,我临时少用点儿,糊弄非常容易。
当然,从理论上讲,评审检查有事先通知和事先不通知两种方式。但后一种方式用得非常少,她自己两年了都没有用过。第一是因为这样可能给供应商造成麻烦,比如他们还要迎接另一拨评审。有时候,一家工厂为十几个品牌做代工,一个月要迎接十几拨评审。第二是评审人员的人身安全容易发生危险。工厂很可能不让你进,派保安把你堵在门口,甚至发生冲突。我们有同行从前就这么被打过。事后工厂高层赶过来,最多给你道个歉,再把保安开除了事。所以,检查也就都事先通知了。这种状况,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