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面临资质审查“生死关”
9月30日之前,从事网络出版物发行的企业必须事先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有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传统出版市场上有近50%的新书通过网络渠道销往市场,这一政策是否会影响到产业链上游的传统出版业务?会对网络出版造成怎样的影响?
8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促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拟对网络出版发行领域进行规范管理。此举被业内人士认为是继去年12月新闻出版总署责令淘宝网规范其平台上众多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网络出版物卖家、打击网络盗版出版物的一个后续措施,对于规范、细分网络出版物市场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知”明确网络发行涵盖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并规定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网络书店,在网络交易平台内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或者以其他形式通过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均须事先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通知”明确从事网络出版物批发企业的注册条件,即申请通过网络从事出版物批发的企业,应符合《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并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
“通知”还强调,在“通知”发布前已经在国内正式运营且至今仍从事网络发行活动的,应于今年9月30日前,按照“通知”的要求到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规范经营活动。逾期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而仍通过网络发行出版物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依法取缔,并提交电信主管部门关闭违法网站。
影响之 中小网络卖家
小舢板即将翻船?
虽然此“通知”看似仅要求网络书店尽快办理相关许可证,但业内人士却一针见血地指出,此文件无疑是针对中国最大的C2C网络商城淘宝网的一个后续政策。因为就在去年年底,新闻出版总署就督促淘宝网严厉打击网络盗版出版物的销售。为此淘宝网向近万家销售图书、音像、期刊的卖家发出邮件称,淘宝相关卖家须提交“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淘宝上有上万家网络书店,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规模,是中国最集中的中小型网络书店聚集平台。而这些网络书店80%为纯网络书店,很多不具备出版经营资质,由此造成了一些盗版横行恶性竞争的现象。此次新闻出版总署以文件的形式发布通知,无疑是将针对淘宝的政策上升到行业层面上。
“其实此次新闻出版总署的政策并非只针对淘宝网。”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经济室主任张晓斌则认为,“通知”是对出版物销售市场进一步地细分规范。在他看来,国家对此早有规定,但国家政策实际上没有细分到具体的哪类机构。
“此次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其实是填补了这个漏洞,鼓励无资质的网络书店尽快申请获取资质,这是个好现象,因为之前出现了很多人办证无门的现象,这次‘通知’将这个政策的死角给抹平了,促进了规范化。”张晓斌表示,“与此同时,对一些实力差、没有申请能力的小网店进行了洗牌趋势,促使行业整体水平提高”。
影响之 网络书店
“大航母”不受影响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大型网络书店而言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同时经营龙之媒实体书店和龙之媒网络书店的徐智明表示,大型网络书店的规模和实力已经相当雄厚,像当当网、卓越网这样的大型“网络卖场”早就具备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资质要求。
徐智明认为,虽然现在网上有很多各种各样的网络书店,但仔细分析会发现,很多网络书店其实拥有自己的实体书店,这样的网络书店也占有较大的份额。而实体书店必须要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者《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因此“通知”也不影响这部分实体书店运营的网络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