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媒体热议的第三方电子支付牌照可望今年下半年发放一事,欧阳卫民透露,目前还没有准确的时间表。他强调,获得许可的机构,其性质必须是支付组织,不可能授权非金融企业直接从事支付业务,这里面存在法律责任问题。
中移动参股银行有利于融合推进移动支付
日前,中国移动宣布收购浦发行20%的股份,并成为其第二大股东。电信企业注资银行被广泛视为大规模进军移动支付的信号。对此,欧阳卫民表示,这是纯粹的市场行为,只要是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以及相关行业规章、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并经过双方董事会批准,无可非议。电信业向银行业注资,以及随之而来业务方面的融合创新,有利于提升银行的远程服务、实时服务能力,也有利于电信企业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新型应用,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好事。
欧阳卫民强调,随着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新的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也在缔结之中,这需要银行业、电信业等携手合作,共同探索。我国银行业与电信业有着良好的合作传统,可以说,没有现代通信业的发展,就没有现代银行业,也不可能有金融服务的自动化、现代化。欧阳卫民提醒业界,电信企业注资银行,始终与银行是一种投资入股的关系。这并不意味着电信企业因此就具有直接从事某种金融业务的身份或者便利。从事支付业务的主体,必须是一个支付组织,与其背后的出资主体等应在业务、资金、经营活动等方面划清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