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损害腾讯公司商誉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
360 公司推出“隐私保护器”、“扣扣保镖”时,对外宣称 QQ 侵犯用户隐私,该事实的成立与否应当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作出权威的决定, 360 公司没有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而是采取了私自执法的方式公布这样未经证实的消息,故意夸大、散布对 QQ 不利的事实,主观上具有贬损、排挤 QQ 的故意,意图直接削弱 QQ 与其竞争的能力,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
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外,我国司法实践中也确定了发布贬低对手的不实宣传的行为是侵犯商誉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 360 公司散布虚假宣传的行为导致腾讯公司的社会评价降低,损害了腾讯公司的商业声誉,同时也给腾讯公司带来了营业方面的损失。
3 、 360 公司采用的技术手段涉嫌不正当竞争
相关专家认为,扣扣保镖通过置入 QQ 客户端,修改 QQ 系列软件,阻止 QQ 系列软件部分功能的实现,也有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如当用户试图将修复项还原时却需要依次逐个进行,为用户还原到 QQ 插件正常运作设置障碍。“升级 QQ 安全中心”选项打开的却是 360 “扣扣保镖”等做法, 360 方面涉嫌以自己的程序插入 QQ 的正常运转,降低用户对 QQ 的信任,实质是在推出自己的“扣扣保镖”产品。
4 、 360 公司侵害 QQ 商标权涉嫌不正当竞争
腾讯、 QQ 、企鹅形象、 Tencent 等商标为腾讯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注册商标或商标,依法应得到保护。并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009 年 4 月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了 277 件驰名商标,其中第 181 号为“ QQ ”。
此次 360 推出“扣扣保镖”,“扣扣”在汉语发音中与“ QQ ”近似,符合人们对“ Q ”的发音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360 公司的“扣扣”翻译“ QQ ”,容易使用户联系到“扣扣保镖”与腾讯公司存在许可或合作联系,侵犯了 QQ 的商标权。而“扣扣保镖”在提示“升级 QQ 安全中心”时,使用户误认为在为 QQ 安全升级,实则进行程序插入,替换 QQ 安全软件为“扣扣保镖”,误导广大用户,侵犯了 QQ 的商标专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