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4季度数据监测统计显示,2009年第4季度国内电子商务行为活跃的前10省为:
第一名 广东省
第二名 江苏省
第三名 浙江省
第四名 山东省
第五名 上海市
第六名 北京市
第七名 河北省
第八名 河南省
第九名 湖北省
第十名 福建省
分析:
GDP前十位的省份大部分也是互联网最发达的前十个省份,例如:广东省的商务总量居全国首位,外贸出口、中小企业数量、GDP等都遥遥领先于其它省份,也是电子商务应用最广泛、创新最多的地区。广东省在电子商务上近年来发展迅猛,电子商务交易额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在2009年第4季度广东省电子商务行为位居第一,领先其它省份。内地省份如河南的企业在电子商务方面的意识较第3季度进一步加强。今年商务部组织了三次对接会,河南省农村的成交量和信息量都排在第一位,累计成交15亿元。电子商务的发展逐渐引起主管部门重视,河南省省商务厅不仅专门成立电子商务办公室,而且将投入300万元用于武装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