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的日益猖獗以及灰色产业链的完善,给数以万计的网民造成重大损失。国内某知名互联网律师表示,国内立法方面已经相对完善,并且各省市都有网警支队的标准配备,对黑客行为会有越来越大的震慑作用。但他同时指出,国内在网络安全犯罪的破案率偏低些,目前DDOS攻击上有抓到人的只有六七次左右。
公安部网监局去年调查的7起销售网络木马程序案件中,每起案件的木马销售获利金额均超过1000万元。据公安机关的估算,7起案件实施的网络盗窃均获利数以千万计。
针对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拟对利用网络犯罪的“黑客”行为实行严厉打击。 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增加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草案同时规定严惩为他人实施“黑客”犯罪提供程序、工具者。草案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链接:什么是黑客
黑客一词,源于英文Hacker,原指热心于计算机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专家,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
但到了今天,黑客一词已被用于泛指那些专门利用电脑搞破坏或恶作剧的家伙。对这些人的正确英文叫法是Cracker,有人翻译成“骇客”。黑客和骇客根本的区别是:黑客们建设,而骇客们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