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消息,黄静诉华硕消费欺诈侵权一案今日上午正式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交换证据。双方交换证据后,黄静代理人周成宇提出怀疑华硕方面两份证据为伪造,申请笔迹鉴定,而华硕方面则申请调查举证。法官表示希望双方在下次证据交换时携带所有证据原件。
黄静诉华硕消费欺诈侵权案庭审现场
这个案件是黄静诉华硕系列案件中最关键的一个,黄静也是在这次起诉中向华硕索赔500万人民币。而这次开庭职位提交证据,并没有质询证据以及辩答的环节,法官当场宣布,第二次证据交换将在今年6月2日上午9点进行。
在华硕方面提交了5组25份证据之后,周成宇提出,由于华硕方两份黄静当日保修的维修单号相差5000个单号,因此要求进行笔迹鉴定。他同样要求对CPU租借的借条这张关键证据进行笔迹鉴定。华硕方面则没有提出鉴定需求,他们提出希望调查举证黄静和周成宇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的刑事诉讼的口供。“我们认为这份口供公开是好事,因为它可以反映出当时华硕报案的全过程。”周成宇表示。
法官当庭表示,双方的各项举证和鉴定需要事后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并在第二次证据交换的时候提出。
周成宇开庭后,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了龙都宾馆和北纬40度宾馆,目前只差缴费流程就完成立案。3月5日,黄静原定在这两家酒店召开媒体沟通会,周成宇表示当时这两家酒店因为不愿涉及黄静事件临时毁约,所以向两家酒店索赔总计11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