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手机WAP业务传播淫秽图片以提高公司业绩,联通一增值服务商的部门主管罗某与手下员工昨日获刑。西城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罗某等4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5年不等。
艳照点击量重新鉴定
据指控,罗某担任北京轻点万维电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无线互联网部业务部主管期间,为提高点击率赚取更多利润,指使下属向公司网站上传淫秽图片。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9日共上传有28张图片,点击率高达25万余次。
按法律规定,点击率达到25万次,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量刑可能在10年以上。
庭审中,罗某等人提出,因为了避免业绩不好被联通淘汰,公司有“自消费”,即自己花钱增加点击率,因此检方指控的点击量是虚高的,4被告均请求法庭对此重新鉴定。
经相关部门重新鉴定,实际被点击次数被确定为8万余次,属于“情节严重”。
单位被追缴违法所得
公司WAP业务的负责人杨某在受审时辩解,他只是传达了罗某等领导的精神,而两名女员工也称上传黄图是受领导指使。但作为部门主管的罗某则极力否认,表示自己不知情。
法院认为,罗某和杨某作为该部门主管和产品经理,授意并指使下属上传淫秽信息,系单位犯罪中的主管人员;丁某、袁某积极参与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系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罗某有期徒刑5年、杨某有期徒刑4年、丁某、袁某分处有期徒刑3年。轻点万维公司也被认定存在单位犯罪行为,被追缴违法所得2万元。
听到宣判,罗某提出自己的自首情节未被认定,而其余3人因认为量刑过重,明确表示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