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目前应结合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以及电信产业结构调整重组工作,对电信产业内的技术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如将大唐电信中专门从事研发的部分分离出来,纳入公共技术研发体制,单独进行管理和考评。对大唐集团进行整体考评时,不把这一部分包括在内。同理,对于承载TD-SCDMA投资建设的运营商也应进行单独考评,从实际出发建立一个比较科学的考评体系。
此外,要尽快出台《电信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电信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