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省区试行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新程序———
针对许多地区农民反映的家电下乡补贴款领取程序复杂、周期过长的问题,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财政部已经对家电下乡操作办法作出了重大调整,简化了补贴审核兑付程序。
以往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须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农民补贴卡到指定的家电下乡产品专卖店,在购买电器并由商家录入相关信息资料后,由农民持有关证件及购机发票到乡镇一级财政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一级财政局兑付,通常要历时一个月左右时间。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对上述操作办法作出了重大调整,大幅简化了补贴审核兑付程序。该细则规定,农民购买下乡家电后,持购买产品发票、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产品标识卡以及储蓄存折(有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的应当用粮食直补存折)及时到指定的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在12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
另外,细则还明确从今年5月至7月在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6个省区市实行销售网点代理补贴审核改革试点。在这些地区,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向销售网点提供相关身份证明,由销售网点负责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销售网点直接为农民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产品的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并在农民购买家电的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乡镇财政所对销售网点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这样就相当于农民在销售网点即办理完了一切补贴申领手续,然后回到家在半个月左右查询补贴款是否到账即可。
据悉,试点成功后这些政策将在全国范围统一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