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新兴市场行事,这对于所有企业都是一个严峻挑战。IBM就陷入这样的漩涡:IBM在新兴市场实现了关键的增长,但伴随的是上百件违规案例的曝光。
近日,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公布的文件称,IBM已同意支付1000万美元了结一桩与海外贿赂有关的民事诉讼。IBM旗下三家子公司和韩国合资公司的雇员涉嫌在1998年至2009年间以现金、不适当的礼物和海外旅行方式贿赂韩国和中国政府官员。
本报独家获得的这份提交给Leon,RichardJ。法官、编号为“1:11-cv-00563”的诉状称,尽管拥有广泛的国际业务,但IBM缺乏足够的内部监控用以阻止或者侦查违反FCPA(《美国海外反贿赂法案》)的行为。
3月24日,IBM中国所有员工收到了来自公司公共部门的一封邮件,要求“不对外界就此事作任何评论”。“此事”,指的是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上述指控。
行贿细节
上述诉状显示,在1998至2009年期间,IBM不能提供在中国和韩国不当支出的账簿和记录,因为这些支出都被计入了合法业务开支。其中,2004年至2009年间,IBM在中国的两家全资子公司——IBM(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IBM全球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IBM中国)的员工,参与了向中国政府官员提供海外旅游、娱乐和不恰当礼品的行为。期间,IBM中国至少发生了114起违规案例。
IBM当地的某些合作伙伴和旅行社成为行贿的中间工具。
诉状显示,IBM中国雇员在中国当地某些旅行社内设立行贿基金,用以支付中国政府官员的海外旅行和其它旅行支出。此外,IBM中国还通过其合作伙伴设立秘密基金用以提供现金和礼品贿赂,包括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等。对此,IBM账目都没有记录。
作为业务的一部分,IBM中国与部分国有企业签订提供软硬件和其它服务的销售协议,这些协议中的条款要求IBM中国向客户的员工提供培训。在某些案例中,培训是异地举办,这要求顾客进行一段旅行。在推进任何培训旅行之前,IBM中国要求雇员提交一份代表团差旅申请(简称“DTR”),详细阐述差旅的商业目的、所有计划的观光娱乐活动,以及预计费用。DTR申请须经IBM中国经理级别的批准。同时,IBM中国的公司政策要求客户为与培训无关的附加旅游和逗留支付费用。
DTR看似严格,但这并未阻挡上百件违规案例的发生。
这些违规案例的种类包括:第一,IBM中国员工和当地旅行社“合作”,为已经获得批准的DTR制造假发票和单据;第二,有的旅行与任何DTR无关;第三,有的旅行为中国政府官员安排了未经批准的观光行程;第四,有的旅行不涉及任何业务内容;第五,实际旅行与报批的DTR有偏差;第六,旅行中三餐费用和礼物被提供给中国政府官员。
除此之外,IBM中国员工还利用旅行社,从已获批准的合法差旅申请中弄出钱来,用来支付未经批准的旅游项目。
IBM中国员工还利用公司的采购流程,将部分旅行社设为“授权培训服务提供商”,再提交虚假的“培训服务”采购要求,从而使IBM中国向这些旅行社付钱,来支付为中国政府雇员提供的未经批准的旅游。前述诉状称,上述不端行为涉及两名关键的IBM中国区经理。这两名经理负责筹划顾客旅行。此外,超过100名IBM中国区员工牵涉其中。
IBM曾在2010年年中进行了自查。最终,IBM中国销售及服务部门近100人被降级,20多人被要求离开,并且牵涉到两名中国区副总裁,在遭降级处理后,其中一人主动退休,另外一人主动申请离职。
据一位离开IBM的员工称,邀请客户出国考察一旦通过审批,则很难更改分毫。“所有的申请和审批过程都有邮件存档”,因此IBM相关部门或业务人员安排 “受贿”对象出国旅游,往往是一个甚至几个垂直管理部门共同的决定。这也是为什么牵涉面如此广的原因。
对于SEC的指控,IBM未承认也未否认。最后支付了1000万美元的和解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