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自查
在此次SEC的诉状中,主要指控IBM在2004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旅行社等设立行贿基金,支付一些中国政府官员的海外旅游和其他旅游费用,此外还提供现金酬劳和不正当礼物等。
上述在IT服务咨询业界的人士分析说,这种情况并不鲜见,但比起上述中间商环节的手段来说,这种方式获得的金额更小,更不安全。“实际上这两年,包括IBM在内的很多大型服务和软件供应商,已经不怎么采用这样的方式了。”
他强调,很多情况下,这些海外旅游都是写入所谓培训合同的,关键要看合同条款如何写。他本人曾经在IBM服务过,他表示,就其对IBM的了解,不会单纯提供海外游玩的项目,还是会针对行业性质,组织一些相关的参观访问,这样就很难界定是否行贿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SEC立案调查伊始,IBM就开始内部自查。
这位IT服务咨询业界人士向记者透露,过去两年,在IBM内部调查期间,牵涉到这数起案子的部分员工,被公司暂时“冷冻处理”,一直处于不稳定的工作状态,并且要求他们配合内部调查。
而据现IBM中国员工透露,每次有关IBM涉及商业贿赂的消息披露,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就会比原来更加严格。“目前公司各种报销和合同审定,审核层比较多,审核力度比以往更严格,可能和公司行贿的事情有关,也可能因为公司正处在成本控制阶段。”她表示。
由于公司治理比以往严格,因此IBM等大型外企目前也会“沦落”到“搞不定客户”的阶段。“现在越来越多的系统集成商,开始成为总签单方,IBM等也只能做做分包了。”上述IT服务咨询业界人士表示。
尽管IBM此次与SEC达成和解,但是下一步中国方面是否会有进一步举动,仍然值得关注。
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谢向阳对记者分析:“从法律上讲,继续追踪是有可能的。从目前的情况看,如果中国方面想要进一步立案侦查,通常是两种情况,一是通过举报,二是通过其他案件牵扯出来。”
不过他表示,很多商业贿赂行为,比如IBM涉及到的海外旅游或者“走钱”,很难通过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其行贿行为。
“另外,IBM一家对中国的影响可能不大,因此单独立案的可能性不大。”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