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5日,深圳居民彭干劲在外出办事的路上,被逆向行驶的货车撞到,经抢救无效于8月8日不治身亡。直到今天,彭干劲的遗体仍然安放在殡仪馆。彭干劲的家属从肇事发生后共获得赔偿金只有1000元,为什么彭干劲的遗体迟迟不能火化,为什么一起交通肇事导致被害者身亡的案件赔偿一个多月了只付了1000元?
交通肇事致受害者身亡只赔付1000元?
2010年8月5日星期四上午9点,深圳荣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员工王立,与同事张海波在上班时间外出。王立张海波是亲戚关系,王立代替司机张海波无证驾驶粤B/039V1号轻型厢式货车,沿龙岗景芬路由北往南方向逆向行驶。在距离荣丰公司工厂所在地不到500米处,将正常骑自行车的彭干劲撞倒。经过医院诊断,彭干劲因前后脑两次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在围观群众的督促下,肇事车辆上的王立和张海波才报了警。在交警现场勘查时,肇事车辆登记驾驶员张海波顶包肇事司机王立,干扰交警责任认定。经过现场勘察分析,深圳市交警局龙岗大队作出认定,肇事司机王立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受害人彭干劲在医院抢救期间共花费人民币35735元,尽管警察多次督促,但是肇事者在缴纳1000元治疗门诊费后就杳无音讯,受害者家属不得不自行支付全部费用。
受害者家属有理不知该向谁倾诉
事发后,据受害方家属说,肇事者所在单位深圳荣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迅速办理了王立和张海波的自动离职手续,并且8日人过世,10日急忙停掉了王立的的社保。该公司有个交通肇事案件的事故处理人只给受害者家属留下一句话后离去,“王立他们没有钱,要判几年判几年”。
彭干劲过世后,留下了70多岁的父亲和50多岁的妻子。彭干劲的儿子刚刚大学毕业,尚无能力支撑整个家庭,彭干劲的离去让这个家庭陷入了窘境,家人只能靠亲戚帮助来支付医药费。
肇事案件能够顺利处理才能告慰死者
交通肇事致受害者身亡,一个多月了,没有支付医药费,没有支付丧葬费等任何费用,一个丧失了顶梁柱的家庭迄今只拿到了1000元的赔偿金。这个社会需要良心和良知,我们希望受害者家属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肇事者及其所在单位能够自觉承担起应付的责任,我们更希望受害者彭干劲的遗体能够顺利火化,这件交通肇事案件能够合法、合理的解决,以此来告慰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