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这已经是3月内发生的第三次死伤事件。深圳龙华,富士康在内地最大的代工厂内,惨剧接二连三在发生。
2009年3月29日凌晨3时许,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富士康科技园一名23岁湖南籍男性富士康员工从宿舍楼上坠下,当场死亡。据称事发当时还有另一名员工也随该男子一起跳下身受重伤,目前正在抢救中。此前的3月11日晚9时许,一名20余岁李姓富士康员工在富士康龙华基地“坠楼身亡”,警方仍在调查死因;3月17日上午8时许,富士康女工田玉从宿舍楼跳下“坠伤”。是什么让富士康接二连三发生惨剧?其中到底隐藏了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
《中国经营报》记者深入案发现场深圳龙华一周有余,力图通过揭示富士康的运营机制探寻企业意外事故频发的深层原因。
一线调查
一个月内3例员工死伤事故
富士康疑云:争议的“猝死”证明
3月下旬的深圳市宝安区,天气乍暖还寒,马路两侧常见的杨桃已开始换上新绿,还有的开出了鲜红的小花。
但一些更鲜活的年轻生命却在这个3月走向了尽头。
2010年3月29日凌晨3时许(记者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油松派出所核实时间),富士康科技集团(下称“富士康”)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基地一名23岁刘姓湖南籍男员工“坠楼身亡”。
这是3月份以来富士康龙华基地曝出的第3例死伤事件。这也是2010年以来富士康深圳基地曝出的第4例“跳楼”案。这还是2009年7月富士康25岁员工孙丹勇“跳楼自杀”后的第5例“跳楼”案。
此前,3月11日晚9时许,一名20余岁李姓富士康员工在富士康龙华基地“坠楼身亡”,警方仍在调查死因;3月17日上午8时许,富士康女工田玉从宿舍楼跳下“坠伤”,目前躺在龙华人民医院(下称“龙华医院”)ICU(Intensive Care Unit,重症加强护理病房)。
“病人情绪很不稳定,虽脱离了最危险期,但恐怕要截去下肢。”3月29日,龙华医院ICU李姓主任阻挡了欲进行探视的《中国经营报》记者。院方仅允许田玉的直系亲属每日下午探看一次。
更早的1月23日,年仅19岁的富士康河南许昌籍员工马向前,在樟坑径村的观澜富士康分厂华南培训处(下称“富士康观澜基地”)身亡。负责调查此案的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松元派出所(下称“松元派出所”)出具的函称,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
1还是2
3月29日,龙华富士康员工跳楼的消息最早见诸天涯社区的“天涯杂谈”频道,该频道同时也是马向前家属发布消息的“主阵地”之一。
当日9:30,网名为“yp880928”的网友在天涯网站发布消息:“ 2010年3月29日凌晨4点,位于深圳市龙华镇富士康科技集团,F3基地当晚同一时间2名富士康员工在同一时间跳楼。”
消息一出,即引起了大量网民注意。截至3月31日,浏览量已超过41万次,回帖2500多。消息也引发了富士康及当地警方的关注。当天陆续有媒体向其致电询问消息。
“中午开始,就不断有媒体采访。”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油松派出所(下称“油松派出所”)案件队副队长李勇军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油松派出所是距离富士康龙华基地最近的公安机构之一。
李勇军透露,事故发生时,大概是凌晨3:30。接到110报警后,油松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刑警大队了解和法医初步检验,死者姓刘,23岁,富士康男性员工,湖南娄底人,现已通知其家属,”李勇军称,“可以确定讲(跳楼者)是一名员工,而非两名。”
就此,《中国经营报》记者试图从龙华医院得到印证。
“今天早上120接到电话后,即赶往富士康。但120到达时,病人已死亡。”龙华医院医务科主任詹又佳称,具体死因不清楚。
但《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时间顺序上,油松派出所的说法与龙华医院的说法存在矛盾。李勇军称110接警电话为3:30,油松派出所距离富士康龙华基地不超过2公里,10分钟内基本可以到达,但“到达现场时,救护车都走了”。李所称的现场为“宿舍楼下”。而詹又佳查询龙华医院120接诊电话时间为4:37,120急救车4:47到达“富士康医务室”,病人已死亡无需急救。
显然,在到达时间的先后顺序、到达地点上,油松派出所和龙华医院的描述并不一致。在跳楼者到底是1人还是2人的问题上,2010年3月30日8:57,“yp880928”再次登录天涯,发布消息称,“各位网友大家好,事情是真是(的),当晚我上晚班,被保安没收场牌了,警告我说不准说出去,不然整死我,不是我不想那(拿)证明,哥儿们真怕,富士康也是(有)私下打手啊。”截至本报发稿,“yp880928”未再登录天涯,其登录天涯的最后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9:39。
“跳楼”悬疑
事实上,不仅是3月29日的刘姓死者死因未明,疑点不少;1月23日发生于富士康观澜基地的马向前死亡事件,家属同样有诸多疑问得不到解答。
3月23日下午,获悉马向前第二次尸体解剖的结果已由上海寄出,马丽群前往松元派出所查询。马丽群是马向前的三姐;马向前1月23日约凌晨4:30在富士康观澜基地身亡,由松元派出所负责查办。
在等待了两个多小时后,马丽群见到了外出开会归来的松元派出所所长刘斌。“目前还没有收到,收到后会通知家属。”刘斌的答复再次让马丽群失望。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月25日受松元派出所和马向前家属委托,在深圳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中心(下称“法医中心”)对马向前进行了第二次尸体解剖。之所以需要进行第二次尸体解剖,根源在于马丽群们对于松元派出所前三次处理结果的“不满意”。
《中国经营报》记者3月25日在法医中心看到,墙上的《深圳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公开制度》介绍“鉴定人权利与义务”时称,“鉴定人享有充分了解案情,要求委托鉴定主体提供与鉴定有关的详实材料,对弄虚作假及隐瞒真相或不配合检验的,拒绝或中止鉴定、申请回避,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但马丽群等得到的第一次尸体解剖结论仅为简单的“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10个字,没有任何解释。而对于马丽群为何迟迟不立案的追问,刘斌称,“生前高坠死亡”表明不是刑事案件,无需立案。
4月1日,马向前家属终于接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松元派出所的电话通知。下午3:00~5:00,家属接到两份材料,一份是《鉴定结论通知书》;一份是不予立案的通知。家属仍表示不满,提出将二次尸检录相进行公开,对此刘斌称:“会议的全部过程已有录像,到时候可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