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和君创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总裁李肃表示,惠普该协议明显不合理,甚至带有“霸王条款”的味道。“难道说,你给我换了新的机器,我以后就不能说了?”李肃认为,签订协议并不能影响消费者执行有关惠普产品侵犯消费者身体、财产等损害的相关权利。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产品质量法律部蒋苏华律师表示,任何要求都要建立在维护消费者基本权利的前提下,虽然该《备忘录》属于个别消费者同惠普公司的私下协议,但是作为消费者的第三方,依然有知情权。另外,要求产品问题必须先签订《备忘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针对叶帆的录音内容以及高淑娟提供的《备忘录》资料,《每日经济新闻》致电向惠普公司证实相关情节,并对惠普该《备忘录》条款如何设定和考虑提出疑问。
惠普中国公关经理丛明在收到记者提供的相关证据资料后,表示:“正在进行内部调查。”截至记者发稿之时,丛明的电话一直未接通。
同步播报
86名律师加入集体申诉人数超300人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关于用户集体申诉惠普笔记本的报道见报后,有消费者向本报来电反映,自己正受惠普“问题笔记本”影响,并表示希望加入“维权团”。
昨日下午,记者从法易网惠普电脑质量问题专题网页上看到,已有1651名消费者提交了申诉材料,其中近300人已签署了集体维权协议。此外,目前已有来自全国各地的86名律师加入“维权团”,成为他们的公益律师。
“维权团”的律师团成员王律师表示,第一批已经递交材料的消费者将作为所有参与申诉的消费者的代表。今后签署集体申诉协议的消费者,将无需再向相关部门集体递交材料。但如果申诉获胜,所有递交申请的消费者都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