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案件做实,于兵在加大“侦查”的同时,还组织一个专家论证会,但要求别找瑞星公司的人。论证会的结果,在未经专家签字认定的情况下,将专家意见“基本可以确定”改成了“可以确定”。警方据此逮捕田亚葵,并指田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
按于兵的布置,对“受害”公司,凡是电脑中毒的公司,每家按10万元左右上报损失并出书面证明。
损失数额需要由会计师事务所来评估,这一点,于兵当然清楚,于是一家名叫中润华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于兵请来,对瑞星病毒库的价值作了几亿元的价值评估,于兵看后说价值太高了,要求重新做。后来,评估值做到了6000多万元。
不但如此,于兵还让手下人立刑事案件,为此张鹏云找江民公司索要报案材料。
江民公司副总经理严绍文说“不知道怎么写”。张鹏云就打电话请示,于兵让张鹏云代写一份给严绍文,使得这份原产于警察之手的报案材料,经于兵修改,由严绍文照葫芦画瓢,最后打印盖章成为证据。
在物证人证俱全的情况下,网监处向媒体发布“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称:2005年7月2日,网监处接北京多家防病毒公司报案,说计算机病毒在五六月份达到高峰,网监处通过摸排、调查,发现东方微点公司在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在互联网上下载、运行多种病毒,“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05年9月6日,网监处向公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致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不发许可证。
经过一系列的精心部署,一个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的上市计划,在官商联手中终于做成。而微点公司也从此背上“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的骂名。
尘埃落定一损俱损
作为国家863计划的专家,刘旭在突遭不测横祸后,一面积极取证、上访、举报,一面设法保护他的研发团队。危急中,决定将自己的研发部,从北京悄悄转移到了福州。
为防止发生意外,刘旭一次就买来20多张到厦门的火车票。等研发部的人上火车后,再悄悄地从中途下车,最后转乘两辆中巴车,趁夜深人静到达了福州。
在这些员工中,有被警方通缉的研发部负责病毒库保管、时年仅23岁刚大学毕业的崔素辉。小伙子被警方盯上,不敢上班,天天东躲西藏,几年不敢回老家河北过春节。2006年的除夕夜,躲在福州一家小旅店里的崔素辉禁不住嚎啕大哭。
纸终究包不住火。由于刘旭等人的不断实名举报,终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2008年7月,北京市纪委按举报查实,于兵等人存在徇私枉法等问题。
与此同时,被网监处指证的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上网的ADSL,后经证实当时并未开通,传播病毒也就不攻自破,另由田亚葵所谓“激活”4种病毒,经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在田本人的笔记本电脑中,仅发现上述4种病毒中的3种,且从未被激活过。
案情终于大白于天下。2007年11月20日,田亚葵在被羁押11个月和取保候审12个月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田亚葵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而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被阻挠近3年后,终于于2008年2月获得销售许可证。
“高科技产品更新换代特别快,别说3年,或许3个月就足以影响市场格局。”2月4日,记者在一中院见到田亚葵,40多岁的他头发几乎全白,他面对记者,不愿再提往事,但痛心的是公司,无辜蒙受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不仅如此,据刘旭介绍,如果微点的产品能适时上市,当年类似“熊猫烧香”这种恶性病毒,就不会横扫用户;由此计算,间接损失堪以亿计。刘旭表示,他们将在于兵案结案后,向瑞星公司提出索赔。
而瑞星公司在事件曝光后,不仅遭到了业界的诟病,更是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记者就此致电瑞星公司,但瑞星公司表示,于兵案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公司不便就此发表评论,一切以法院的终审为准。不过,瑞星公司的常务副总裁赵四章,因涉嫌行贿,此前已经被纪检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