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消息,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透露,该院将于明天对“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一审判决。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真假开心网案历时一年半之后有望取得阶段性进展。
开心网(kaixin001.com)起诉千橡不正当竞争一事曾分别于去年10月28日、今年6月30日两次开庭审理,不过均未当庭宣判。业内人士认为此案的判决结果,将在较长时间内对中国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2008年3月由程炳皓创办的开心网上线运营。凭借“朋友买卖”、“争车位”等产品迅速占领白领市场。据透露开心网迅速蹿红后,千橡曾提出以1亿元收购开心网,不过遭到开心团队拒绝。
随后2008年10月14日千橡用早已购得的kaixin.com域名,推出了一个仿冒的开心网,除网站名称一模一样外,服务功能、网站布局、页面设置也几乎与开心网完全相同。
2009年5月,开心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千橡互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停用kaixin.com域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
2009年10月,此案首次开庭,千橡互联方面提出,其旗下的千橡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已经在不久前转让给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网景名下,认为开心网“告错人了”。有法律方面人士指出,“千橡开心网”在千橡系内部被转来转去,其用意在于拖延案件的诉讼周期。”
随后2010年1月底,开心网正式追加千橡网景为共同被告。随后,北京市二中院和北京市高院相继驳回千橡网景的管辖权异议请求。
2010年6月30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千橡请求法院委托具有资质的认定机构对开心网在2008年10月时是否知名、开心网是否是特有名称等进行鉴定。该请求被法院当庭驳回。
法学界人士认为,开心网在本案提出的多项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这一条最为关键。尽管千橡的仿冒行为已经尽人皆知,但开心网要把道义上的优势转化为法律上的胜势,关键还是在于:2008年10月千橡开心上线时,开心网是否 “知名”。
据第三方数据显示,2008年10月时,开心网的流量和用户数量已经接近校内网,而后者号称是国内的最大社交网站,并且广受用户喜爱和业界关注。但是,法院在认定“知名”时,会在多大程度上借鉴新兴互联网行业的特点,目前仍是未知数。
有互联网分析人士认为,真假开心网之争实际已提前结束:一个多月前千橡宣布将其旗下的人人网和开心网合二为一,“事实上为自己的退出留下了后路,在此一年前,这两家网站已经实现了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