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顶咋冒出三座塔?
居民小区楼上安了三个发射塔状物体,发射塔状物体内部不但有电器元件,而且长长的电线电缆即将被连接到顶层的一户居民家中。小区居民认为发射塔状物体对身体和环境有影响,但是他们却不知道如何制止。部分小区居民认为未经业主同意,楼顶建发射塔违反《物权法》有关规定,居民找到小区所在物业、顶层业主和当地执法部门,他们希望讨个说法。
居民:突冒仨塔,怀疑有辐射
昨天,记者来到大东区南卡门路57号的开健康都居民小区,在读者宋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57号居民楼的顶楼天台。天台的西南、西北和正北三个方向上,安装了三个发射塔状物体,记者走近塔状物体时看到,使用水泥浇注的基座还没有完全牢固,发射塔状物体内部不但有电器元件,而且长长的电线电缆已经探伸到外面。
从外形看,三个发射塔状物体类似移动电话的发射塔,宋女士告诉记者,刚刚看到的那些电线电缆都将被接到下面的一户居民家中,这户居民的房间则被用来安装相应的电器控制组件。发现发射塔状物体后,整栋楼的居民都感到震惊,大家觉得发射塔有辐射,将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影响。
宋女士说,很多居民前来查看时,也与偶尔露面的施工人员交涉过,大家了解到,三个发射塔状物是移动电话信号发射塔。为了能够彻底解决问题,业主们推选出部分代表。
物业:不知情 执法部门:已接到举报
记者了解到,南卡门路57号楼为一栋15层的高层建筑,每层有7户居民居住。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开健康都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57号楼顶建发射塔的事他们并不知情,也不是物业部门授权同意安装的,他们与业主一样感到吃惊。工作人员分析,出现安装发射塔的事情,很可能是个别业主与安装发射塔单位私下达成的协议。
大东行政执法二台子中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群众的举报,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发射塔为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所有,是雇请承包部门或个人安装的,执法中队已经责令安装人员提供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并在本周六前送达这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违法施工。
专家:楼顶平台应为全体居民共有
记者了解到,新实施的《物权法》规定,房屋的楼顶平台属于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应为整栋楼的全体居民所共有。专家称,相关法律已经规定了建筑物电信设施建设的决定权,即同意权是小区业主。借此,宋女士认为中国电信的发射塔安装的决定权应当在所在楼的居民,电信部门没有权力私自安装发射塔。
专家认为,移动通信是一种蜂窝结构的通信系统,其设计覆盖半径在200米至600米,基站与基站之间是互相牵制的。移动通信基站是否属于公用电信设施,至今在法律上并没有完全解决。当前唯一的法律依据是《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
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坚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安装部门不拆除发射塔,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