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市法院11日对该院受理的首例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和聚众赌博等6件涉赌案件9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涉案近6000万元的网络赌球案主犯陈旭被判刑1年6个月。
宜兴市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下半年,被告人陈旭成为境外赌博网站金沙网站、大家乐网站南京一级代理下面的宜兴总代理(二级代理),后将被告人王明发展为三级代理,约定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的分成比例为2:3:5。
被告人王明发展了下线会员多名并为下线会员提供赌博账号,下线会员通过赌博账号投注国内外足球、篮球等比赛进行网络赌博。
2008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裴文受被告人王明指使,负责向会员提供赌博账号、上下线结账。同年8月至9月间,发展的会员在金沙网站上赌博投注额为人民币4982万余元,在大家乐网站上赌博投注额为人民币8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