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中声称“99%的互联网用户都在使用Flash内容”,“Adobe Flash Player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软件平台,有200万专业人士和99%的上网电脑以及移动设备在使用它”。
事实如此么?如果你用Adobe提供的数据计算,在2008年12月总计9.56亿互联网用户中有9.47亿用户使用了Flash Player,那么结果确实也差不离。
然而,事情实在不是那么简单,据pcpro撰文指出,9.56亿互联网用户是两年前的统计数据,现在的互联网用户已经远不止10亿。第二,9.47亿Flash Player用户实际包括了Flash Player 7的用户(Windows xp预装的就是这个版本),公平的说,有些人根本不上网。实际上浏览器自动升级成Flash Player 10的用户仅有总数的55%,当然,这个数字已经足够令人震惊,但它并不是99%。
第三个问题是,Adobe的计算方法是用Millward Brown的flash插件统计数据,除以连接到互联网的电脑台数。因此Millward Brown的数据尤为重要。可实际上Millward Brown声称,其方法是对4600个互联网用户抽样调查,然后据此推出比例关系。被调查用户数量大约占到了互联网用户总数的0.0005%。